全国整治非法用工10万单位补签合同
13日在太原举行的山西“黑砖窑”事件查处整改新闻通气会,同时通报了全国整治非法用工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专项行动共责令9.8万用人单位为149.8万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补发11.6万名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1.3亿元,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53.6万人。
针对山西“黑砖窑”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劳动保障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共同在全国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
截至7月30日,全国各地组织了59.9万人次参加专项行动,检查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四小”及其他用人单位27.7万户(其中,小砖窑3.7万户),共涉及劳动者1267万。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已责令9.8万户用人单位为149.8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补发11.6万名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1.3亿元,财政垫付2265名劳动者工资或生活费用428.6万元,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53.6万人,解救农民工1340人,救助残障人员367人。
从各地开展专项行动反映的情况来看,无照经营问题依然十分严重,现已查出无照经营单位6.7万户,占检查单位的24.2%,涉及无照经营的非法用工143.4万人。许多乡村“四小”等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不规范,未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或未取得合法的生产许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属于非法经营。
检查中对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已立案18.5万件。其中,涉及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件9.8万件,占53%;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案件6.8万件,占37%。少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现已刑事立案53件,刑事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147人。
根据国务院对这次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下一步将重点加强督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相关人员的善后安置工作;标本兼治,研究建立健全农村地区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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