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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

  2008/3/21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农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财政部六部委去年9月制定了《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培训规划分为规划制定背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培训的目标和任务、推进农民工培训的政策措施四部分,对农民工培训规划做出了具体规定。2003年到2005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1000万名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2006年到2010年对拟向非农业和城镇转移的5000万名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同时,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2亿多名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

  农民工培训工作将列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各级政府年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计划,确定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政策措施。要建立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制定政策和制度创新,充分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广泛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

  为了鼓励农民工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可获得补贴或奖励。农民工可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

  用人单位开展农民工培训所需经费从职工培训经费中列支,职工培训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比例提取,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农民工培训工作要以转移就业前的引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通过调动农民工个人、用人单位、教育培训机构、行业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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