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复习纲要(四)
(四)面积数字
1、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中,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30万m2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m2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20万m2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m2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五)分项数字
1、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由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4、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个以及两个以上产权人的,应当建立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备设施专项维修资金。
(六)人员数字
1、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2、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
3、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4、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中,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二)倍数数字
1、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
快乐小k 2008-1-4 08:34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
本章要求:
掌握:物业管理服务的特点、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物业服务成本的构成、包干制和酬金制收费形式,(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物业使用和维护的有关规定。
熟悉: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和时效,物业管理企业维护秩序的方式,物业管理企业在安全事故中的法律义务。
了解:物业管理企业的安全防范协助义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进行经营活动的有关规定。
本章考试知识要点:
1. 物业管理服务的特点
2. 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3.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
4.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5. 物业服务收费的原则
6. 物业服务收费的定价形式
7. 物业服务费用的计费方式
8. 物业服务费用的成本构成
9. 实行酬金制的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
10. 物业服务费的缴纳和督促
11. 物业管理企业代收代交各项公用事业费用的规定
12. 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13. 物业管理资料的移交
1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
15.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
16.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时效
17. 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
18. 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
19. 物业使用和维护的相关法律规范
20. 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相关规定
21. 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规范
本章复习纲要:
一、物业管理服务的特点和内容(掌握)
1.物业管理服务的特点
①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共性和综合性
②物业管理服务受益主体的广泛性和差异性
③物业管理服务的即时性和无形性
④物业管理服务的持续性和长期性
2. 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公共性服务。概括地说,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
二是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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