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妇女权益 推进构建和谐社会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今天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亿万女职工的一大喜事。
作为我国第一部以妇女为主体,全面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人权保护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十多年来,对保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发挥了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各级工会组织特别是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以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为抓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各项保障女职工权益的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有力地促进了广大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实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紧紧地依靠“半边天”,发挥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因此,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维护广大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不仅是发展妇女事业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呼唤,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为新时期女职工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我们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这部法律的普及程度,为其实施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报刊、文化宫、俱乐部等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营造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良好氛围;要提高《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联系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实际,帮助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加深对这部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要把《妇女权益保障法》列入工会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尤其要让广大女职工了解这部法律的主要内容,明确权利义务,学会合理有序地反映诉求、表达利益,主动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努力推动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法律法规的贯彻和实施。各级工会要积极参与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制定与完善,地方总工会要紧密配合地方人大和政府修订本地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法律执行情况,主动配合并参与地方人大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推动法律的贯彻落实;要切实为女职工办实事,围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工作重点,通过源头参与、个案监督等多种途径,推动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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