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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十四届主席团七次会议召开

  2008/4/25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四届主席团七次(扩大)会议12月10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协调社会主义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

  会议首先传达了中央书记处的指示精神。中央书记处会前专门听取了全总党组的汇报,充分肯定了一年来各级工会组织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认真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在积极引导广大职工为改革发展建功立业,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着力解决职工生产生活困难,努力促进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大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对做好今后的工会工作作出了明确指示。

  王兆国指出,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书记处的要求,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凝聚广大职工,牢牢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工人运动的主题,努力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弘扬新时代的劳模精神,推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实施“十一五”规划中进一步增强工人阶级的主人翁责任感,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

  王兆国强调,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工会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必须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进一步加大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特别是要深刻认识当前中国劳动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在立足协商、协调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一是要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大力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维护职工参与工资分配的权利,推动企业建立正常合理的工资调整机制,促进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二是要高度重视职工劳动安全问题,发现情况及时反映,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避免出现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三是要加强国有改制企业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坚持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四是要发挥工会的优势,积极帮助解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总十四届执委会三次会议议程;审议并原则通过张俊九同志代表全总十四届主席团在全总十四届执委会三次会议上作的工作报告(审议稿)、《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的决议(审议稿)》、《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审议稿)》、全总十四届经审会在全总十四届执委会三次会议上作的经审工作报告(审议稿)以及提交全总十四届执委会三次会议和十四届经审会五次会议履行民主程序的有关人事事项。

  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全总副主席张榕明出席会议。

  全总党组书记孙春兰,全总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俊九以及全总领导孙宝树、周玉清、王东进、苏立清、王瑞祥、徐振寰、陈秀榕、徐德明、黄彦蓉、董力、张鸣起、张秋俭、陈荣书等出席会议。

  全总第十四届主席团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主席,各全国产业工会、全总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主席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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