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焕常要求--学习贯彻好修改后的《工会法》
全省学习宣传《工会法》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委副书记杜焕常结合我市实际,就学习宣传贯彻好修改后的《工会法》提出要求。
杜焕常说,要充分认识修改《工会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学习宣传《工会法》的领导。修改后的《工会法》正式颁布实施,是我国工运事业和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它顺应了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体现和适应了我国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和利益关系的一系列变化,反映了广大职工的心声。学习宣传《工会法》绝不仅是各级工会的事,要成为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以及司法、经贸、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大事,要切实抓好。
杜焕常指出,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修改后的《工会法》主要在五个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一是突出和强调了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这是《工会法》修改的核心,给新形势下的《工会法》准确的职能定位。二是强化了工会组织建设的法律保障,确保了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三是加大了对工会干部的保护力度,切实保护了工会干部代表职工依法维权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了工会经费的收缴力度,对不缴、拖欠工会经费和侵犯工会财产规定了法律责任。五是增设专章规定了法律责任和对侵权主体的处罚措施,弥补了1992年《工会法》的不足。学习宣传《工会法》要采取多种形式,形成强大的声势和良好的氛围。根据上级工会的统一部署,市里确定11月份为《工会法》活动宣传月,11月24日为集中宣传活动日,各级要密切配合,形成广泛宣传的合力。
杜焕常要求,要坚定不移地抓好《工会法》的贯彻落实,抓好工会职能作用的落实,抓好“两个机制”的落实。坚持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以此来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将其作为完善基层民主的手段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条件,从而使职工能够通过职代会行使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要抓好工会经费的落实,抓好新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落实,抓好法律责任的落实,各级政府、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法院要依照法律程序对违反《工会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领导雷茂禹、李胜玉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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