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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创新

  2008/5/16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突出重点、抓好落实,不断推进工会工作,在组织、引导、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在浙江省就工会工作进行调研时说。

  孙春兰一行在浙江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张蔚文和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顾秀秀的陪同下,来到杭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活动中心、景泰蓝工作室,义乌市职工维权中心、新光集团,温州市森马集团、德力西集团公司进行调研。孙春兰一行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基层工会,与企业经营者、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座谈,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工会工作创新等方面情况。

  孙春兰在听取浙江省总工会和杭州市总工会、温州市总工会、义乌总工会等单位的汇报后,对浙江省的工会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她说:多年来,浙江省各级工会组织在党委领导、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适应改革开放不断推进、经济关系与劳动关系深刻变化的实际,立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沿阵地,大胆创新,敢为人先,勇于突破,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会工作,并破除了一些难题,在社会化维权、工会组建工作、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许多工作走在全国工会的前列。特别是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的经验,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评价,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成效比较明显,在全国工会系统产生了重要影响,要结合推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新要求,不断深化对义乌经验的认识,深入总结、宣传,使之进一步发扬广大。要适应浙江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快的实际,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和发挥作用的经验,为全国提供示范和借鉴。

  孙春兰强调,当前,工会工作面临着有利的机遇和繁重的任务,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做到“四个坚定不移”,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工会工作对象、内容和方式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积极进行理论、体制和工作创新,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作出新探索,回答新课题。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各级工会组织特别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发挥工会报刊、文化宫、俱乐部、网站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珍惜《劳动合同法》赋予的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努力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为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劳动合同法》做好充分的准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作为进一步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推进工会维权工作的过程,作为进一步提高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维权能力与水平的过程,作为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合法权益的过程。要抓住《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契机,扎实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提高活动的质量与水平,努力打造成工会的新品牌,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爱护企业、劳资双方和谐共赢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孙春兰指出,实现工会工作的创新,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尊重和鼓励基层的首创精神,发现和总结基层工会创新的做法与经验,为基层工会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开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新局面。

  在浙期间,孙春兰与浙江省委副书记夏宝龙等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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