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总工会举办《劳动合同法》学习培训班
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颁布标志着职工权益维护和劳动关系稳定有了更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了更好地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培养一批骨干力量,近日,区总工会组织举办了一期工会系统《劳动合同法》学习培训班。
省总干校王旭丹老师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补偿以及特别规定、法律责任等十个方面进行了辅导讲解。各街道、镇工会,企业工会和有关基层工会的工会干部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区总工会吴庆峰副主席还对近期《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作了布置,要求各街道、镇要利用参加本次培训班的师资力量,认真做好本辖区《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在全区工会系统营造浓厚的《劳动合同法》宣传氛围,做到本辖区职工群众都要知晓和了解《劳动合同法》。(江干区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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