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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求劳资双赢是中国工会的特色

  2008/10/13 源自:中华全国总工会 【字体: 字体颜色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在中国工会十五大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力求企业健康发展和职工权益维护的双赢,是中国工会的特色所在。
    在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当前经济形势比较严峻,我国一些中小企业倒闭,他们反映是因为“难以承受《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后导致的用工成本加大”,对此全总如何看待?
    针对这一问题,孙春兰明确表示,中华全国总工会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上的一贯态度没有改变,那就是导致企业成本增加的因素很多,而用工成本在企业成本中所占比重仅约为11%左右,与发达国家比非常低,只要是依法规范用工的企业,实施《劳动合同法》后用工成本增加很少或者没有增加。“如果说企业因实施《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工成本而倒闭,那也是实现结构调整的题中应有之义。再也不能长期靠廉价劳动成本来维持这样的企业发展,这也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孙春兰强调,工会工作与经济工作紧密相连,只有企业发展了,工会维护职工权益才有基础。中国工会高度重视经济问题,始终坚持以“两个服务”(即服务大局、服务职工)在国家政权建设中发挥柱石作用。此次中国工会章程修改,专门增写了“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就是为了更好发挥工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实现企业健康发展和职工权益维护双赢的作用。她表示,在经济形势严峻的形势下,各级工会一定会发挥自身的特色和优势,与企业“共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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