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5日召开全国法院进一步学习宣传“东营经验”电视电话会议,并对全国法院进一步开展向东营中院学习的活动提出要求:要自觉把向东营中院学习纳入到“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当中,体现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当中,落实到履行人民法院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工作实践当中,转化为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改革创新、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要自觉把向东营中院学习纳入到“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当中。学习活动中,各项工作要向东营中院看齐,在先进典型的影响带动下,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创造出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要以“东营经验”为标杆,探索总结出更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好做法好经验。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自觉把向东营中院学习体现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当中。各级人民法院要像东营中院那样,认真找准人民法院工作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真正做到部署工作、处理问题、审理案件,都要置于大局中去思考,都要从服务大局来谋划,从围绕大局来开展,从利于大局来把握,努力提高案件服判息诉率,努力追求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自觉将司法为民转化为扎扎实实的工作举措和工作实效,使人民法院工作始终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要自觉把向东营中院学习落实到履行人民法院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工作实践当中。各级人民法院要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把面临的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应对的司法政策考虑得更周密一些,把实现案结事了的方法把握得更稳妥一些。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要自觉把向东营中院学习转化为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改革创新、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各级人民法院要像东营中院那样,进一步增强推进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司法能力建设、深化司法作风建设、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深化法院文化建设、深化制度建设,努力为人民法院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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