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法官梅汝
梅汝简历:1904年,生于南昌市南昌县朱姑桥梅村(今南昌市八大山人纪念馆附近);1922年,北京清华大学留美预科班学习毕业,后赴美国留学;1926年,以优异成绩毕业于美国斯坦福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并被选为“怀·白塔·卡帕”荣誉学会会员;1928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美国芝加哥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在学校是赫赫有名的中国学生;1929年,离开美国,赴欧洲各国及苏联旅行和考察,1929年底回到中国,后执教于国立山西大学,法学教授;1930年,应校友、著名教育家张伯苓先生的邀请,赴天津南开大学任教,法学教授;1933年,被国民党政府任命为政府内部参事兼刑事诉愿委员会委员;1934年,被国民党政府任命为“中国立法院”立法委员;1937年,应时任国民党政府教育部次长(副部长)、在中央政治学校兼职的清华校友顾毓的邀请,担任了国民党中央政治学校法律系教授;1946—1948年,担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法律代表团团长兼首席法官;1948年12月,国民党政府明令公布梅汝为政务院委员兼司法部长。梅汝公开声明拒绝到任,并迟至1949年6月离开东京到达香港,旋即与当时中共驻港代表、清华校友乔冠华取得了联系,并在有关人员的安排下,1949年12月化装乘船北上,回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1950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亲自提议,梅汝担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顾问,外交学会常务理事和法学会理事。为全国人大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1973年,去世。
青年时代勤奋好学,抱定法治救国的志向,远渡重洋;中国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律代表团团长、首席法官,东京大审判的法庭上据理力争,誓把战犯送上绞刑架,维护了祖国的尊严,为民族争了光,为人民争了气;东京大审判完成历史使命之后,拒绝了国民党政府的高官厚禄,毅然返回祖国大陆,为人民服务……
1945年8月15日,穷途末路的日本法西斯战败投降,中国人民百年来屡次反对外国侵略取得了首次完全的伟大胜利,中国法官也随即有了首次参与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雪耻机会。在1946年至1948年近3年漫长的法庭审判中,担任东京大审判的中国法律代表团团长、首席法官梅汝与中国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军事代表团长、国民党爱国将领商震将军以及全体参加法庭工作的中国人紧密合作,共同努力,斗智斗勇、据理力争,先是让罪恶滔天的战犯坂垣征四郎的精神防线彻底崩溃,后把人称“东方劳伦斯”的战犯土肥原贤二逼得像条癞皮狗一样,当庭放弃申辩权。1948年11月12日,正义的时刻终于到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东条英机、坂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武腾章、木村兵太郎、广田弘毅等七人绞刑。
在长达近三年的法庭审判中,梅汝意志坚定而头脑冷静,推理严谨而逻辑性强,口才雄辩而措辞精当,他以渊博的学识、突出的法律水平和超人的智慧博得了众多的钦佩与赞誉,让世界记住了这位从江西南昌走出的中国大法官——爱国法官梅汝。
(一)
1904年,梅汝熬出生在江西省南昌县朱姑桥梅村(今南昌市八大山人纪念馆附近),自幼聪颖好学,少年时代的梅汝在江西省立模范小学读书,不知什么原因,小小的梅汝对英语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偏爱。因父亲梅晓春家教极严,小汝每日必须早早起床到外面拾猪粪牛粪,作为农田的肥料。每日出门拾粪时,小汝总要带本英语书,一边拾粪一边苦读,叽哩哇啦地满嘴洋文,常常到了忘我的境界。以至于当时有些早起的村民大惊失色,远远地闻声而避,以为遇了鬼,要不怎么听着是人声却一句也听不懂呢。
12岁那年,梅汝小学毕业,旋即以优异成绩考取北京清华大学留美预备班,1922年毕业后赴美国留学,在美国学习四年,1926年获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28年获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29年回国,考虑到山西大学历史悠久,而且与清华大学同样有‘庚子赔款’的渊源,有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融会贯通的特点,梅汝应聘到山西大学法学院任教授。在山西大学任教,梅汝在强调“法治”重要性的同时,还经常以清华人“耻不如人”的精神勉励学生。他谆谆告诫同学们:“清华大学和山西大学的建立都与外国人利用中国的‘庚子赔款’有关,其用意是培养崇外的人。因此我们必须‘明耻’,耻中国的科技文化不如西方列强国家,耻我们的大学现在还不如西方的大学,我们要奋发图强以雪耻。”
由于山西的土皇帝阎锡山“闭关锁省”,不知“明耻”且“夜郎自大”,因此不久后梅汝又应聘到张伯芩担任校长的天津南开大学担任法学教授。抗日战争开始后,南开迁往昆明与北大、清华合并成立“西南联大”,梅汝途经重庆,应当时担任教育部次长(副部长)在中央政治学校兼职的清华校友顾毓的邀请,应聘担任该校的法律系教授。因其突出法律水平和法学风格,成为中国法学界驰名中外的法学专家、权威人士。
(二)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9月3日,中、美、英、苏正式受降,抗日战争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梅汝因为是中国法学界权威,翌年被任命为中国参加“远东军事法庭”的中国法律代表团团长兼首席法官。
梅汝到东京后,盟军最高统帅部的联络官安排他住在东京帝国饭店,并且举办盛大的宴会为他接风洗尘。顾毓当时也正在东京考察,这位清华校友特意买了一把装饰华贵的宝剑赠予梅汝,说:“宝剑赠壮士”,希望你代表中国同胞和千百万死难烈士,对日寇元凶祸首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等战犯进行严惩。梅汝听罢拔剑出鞘,激动地说:“戏文中常有‘尚方宝剑,先斩后奏’之说,如今是法制时代,必须先审后斩,否则,我真要先斩他几个,方雪我心头之恨。”
各国法官都到齐后,大家最为关注的是法庭上的座位排序。正如梅汝教授在后来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书稿回忆中所言:“在任何国际场合,争席次、争座位不是个人的私事,而是关系到国家荣誉和民族尊严的大事。”
当时的中国是受侵略之害最深的国家,但国力最弱,俗话说:“弱国无外交”,因此英国、荷兰都试图将座次排在中国前面。对此,梅汝义正词严地说:“我认为法庭座次应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牺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应排在第二。”但尽管梅汝的建议合情合理,但仍未被时任庭长的澳大利亚法官韦伯采纳。等到开庭前一天预演时,韦伯突然宣布入场顺序为美、英、中、苏、法,梅汝立即对这一决定表示坚决抗议,他毅然脱去穿在身上的法袍,拒绝“彩排”。他说:“今日预演已有许多记者和电影摄影师在场,一旦明日见报便是既成事实,既然我的建议在同仁中并无很多异议,我请求立即对我的建议进行表决。否则,我只有不参加预演,回国向政府辞职。”由于他的据理力争,法官们最后表决,终于使入场顺序和法官座次合理排定,中国国旗还插在了第一位。梅汝以其正义的行为捍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
(三)
1946年5月3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开庭。全体法官按既定次序一一登上审判台坐定,28名甲级战犯坐在审判台的对面,前排居中是东条英机。首先由检察长宣读长达42页的起诉书,然后根据法庭采用的英美法系规定,由28名被告对起诉书公开声明有罪与否。结果除大川周明外,27人都声称无罪。对此梅汝表示了极大的愤慨。
以后在长达两年半的审判中,共耗资750万美元,开庭818次,法庭记录48000页,判决书1200页,检察方与辩护方共提出证据4336件,双方提供证人1194人,其中419人出庭作证,同时配备了大量翻译人员,还设有一个三人语言仲裁小组,以便当庭对翻译问题作出裁定。此外在审判中,几十个美、日律师(每一被告有美、日籍律师各1名)还多次节外生枝,信口雌黄,采取拖延战术,干扰审判的正常进行,而且气焰十分嚣张。
中国代表团不急不躁,越战越勇,全力寻找各种证据,努力说服每一位证人出庭作证,还精心设计溥仪出庭作证的作战方案,穿一套浅蓝色西装,胸前垂着深茶色领带的溥仪在庭上激动地控诉了坂垣征四郎等人炮制伪满洲国和毒死谭玉玲的罪行。在一次次辩论中,以一桩桩铁证历数了坂垣征四郎的种种侵华罪行,逼得坂垣征四郎最终精神防线崩溃,什么话也说不上来,万般无奈中承认了全部侵华罪行。中国代表团还控诉土肥原贤二在中国和苏联、东南亚犯下的滔天罪行,无数次你来我往的交锋中,土肥原贤二最终长叹一声,自知难以抵赖,作为老牌间谍,他比别人更懂得,他上绞刑架看来不可避免,承认不承认都将走向断头台,而且,只要一答辩就会讲出更多情况,暴露出更多的罪行,于是,他像条癞皮狗一样,干脆把头一低,索性当庭放弃了申辩权。
历时近两年半的庭审终于在1948年4月结束,法庭进入起草判决书阶段。经梅汝的争取,中国法官负责起草判决书中有关中国的部分。梅汝与其助手倪征澳、杨寿林、罗集谊、方福枢通力合作,在300余页的初稿上倾注了大量心血。
在法庭进入最后的量刑阶段,又一次发生激烈争辩。尤其在是否判决死刑的问题上,意见发生了根本分歧。庭长、澳大利亚的法官韦伯爵士主张将战犯流放到荒岛上,印度法官帕尔博士则顽固主张以慈悲为怀,无罪释放全部战犯,而美国法官则仅同意对发动太平洋战争和虐待美军俘虏的战犯们处以死刑?通过争辩表态可以看出,力主死刑的法官居少数,预计投票结果将难以公正。对此,梅汝同他的助手们认为,土肥原贤二和松井石根等战犯,双手沾满了中国人民的鲜血,若不能严惩,决无颜再见江东父老,唯跳海而死,以谢国人。个人之颜面、生死是小事,千百万同胞的血债必须讨还!
梅汝在法官会议上,根据法庭掌握的大量证据慨然陈词,历数日军侵华的种种罪行,特别是在南京大屠杀中使用各种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残酷手段,犯下的暴行,坚决主张对首恶必须处以死刑。并请各位同仁给予理解和赞同。经过整整一个星期的艰辛细致的工作,花费了许多心血,费了无数口舌与各国法官日夜磋商,终于在最后的投票中以六比五的微弱多数通过了对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广田弘毅、板垣征四郎、武滕章和木材兵太郎七名战犯判处绞刑。
(四)
审判结束后,由于美国的操纵,法庭均以“罪证不足,免予起诉”为借口,先后分两批将原日本甲级战犯共70名中的其余42名全部释放。因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实际上已无事可做,各国法官均已纷纷返国。身在日本的梅汝,虽然从1946年5月开庭历时两年半的时间里,他都享受着国民党政府提供的丰厚待遇,但他常常从报上看到国内“内战”的坏消息,因此,对国民党政府彻底失望。所以,当1948年12月国民党政府明令公布梅汝为行政院委员兼司法部长时,他在东京公开声明拒绝回国赴任。更使他感到怨愤的是,蒋介石反动政府仰赖美国鼻息,非但不向同盟总部提出引渡日本战犯之要求,反而在1949年1月26日上海解放前夕,竟然把在中国穷凶极恶的杀光、烧光、抢光“三光政策”的创造者冈村宁次宣告无罪释放了。
1948年底东北解放,1949年6月南京、上海相继解放后,梅汝从中国共产党身上看到了中国未来的前途和希望,于是,他毅然地决定回到祖国大陆为新中国效力,为人民服务。梅汝由东京设法抵香港与中共驻港代表清华校友乔冠华取得联系,秘密由港赴京。抵京第三天,便应邀出席了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成立大会,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的周恩来在会上介绍:“今天参加这个会的,还有刚从香港回来的梅汝先生,他在东京大审判时为人民办了件大好事,为国家争了光,全国人民都应该感谢他。”全场报以热烈的掌声,梅汝的心头激起层层热浪。
1950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亲自提议,梅汝担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顾问,外交学会常务理事和法学会理事。他光荣地被选为全国人大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
1957年“反右”时,梅汝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但不久,陈毅同志又特邀他和几位专家共进午餐。席间,陈毅诚恳地说,是周恩来总理特意让我请大家来叙一叙、聚一聚的,并转达了周恩来总理对他们的关心。1961年春节期间,梅汝又应邀参加了陈毅设宴招待中国驻外使节的宴会。宴会上,周恩来总理特意端着酒杯走过来与他握手,表示了亲切地问候和热情地关怀。
“文化大革命”中,梅汝受到了更疯狂的迫害,“造反派”在抄家时搜出那件他曾在东京大审判时穿过的法袍,如获至宝,严辞质问他道:“你保存着这东西,是不是盼着国民党回来变天?”梅汝气愤地回答:“过去国民党给我那么大的官我都没做,我为什么想变天,我是一个被国民党通缉的要犯。”有些红卫兵要烧掉法袍,梅汝一脸正气地说:“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咱们中国人历史上第一次审判外国人时穿的法袍,是民族尊严的见证”。梅汝义正辞严地教训,使对方最终失去了烧掉法袍的勇气。
1973年,梅汝正在饱受摧残之后,怀着对祖国的无限深情,对亲人、好友的无限眷恋,对“文化大革命”的极端不满,对未能写完那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巨著的深深遗憾,在北京与世长辞,默默地离开了人间,终年6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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