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是2004届大专毕业生,单位要和我签两年劳动合同,并从前四个月工资中扣部分押金,这种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答复:《劳动法》自1995年实施以后,所有用人单位用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单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对的,至于合同期限则可自己协商。但是单位提出扣工资作为押金是不合法的,如果劳动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违约的一方就要交纳违约金。
答复:《劳动法》自1995年实施以后,所有用人单位用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单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对的,至于合同期限则可自己协商。但是单位提出扣工资作为押金是不合法的,如果劳动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违约的一方就要交纳违约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