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
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
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
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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