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4日电(记者张淼淼)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副处长柏澜4日表示,劳动合同法实施近一年以来,北京市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幅度提高,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有所遏制,一年期以下劳动合同签订率下降了30%。
柏澜说,据统计,劳动合同法实施11个月来北京市合同签订率已达到96%,续订率达93.9%。此外,1年期以下合同的签订率下降了30%,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合同的签订率也有明显提高。
“北京在贯彻劳动合同法过程中采用了稳步推进的方法,目前没有产生很集中的劳资矛盾。”柏澜同时表示,其实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其中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是“铁饭碗”“终身制”的争论一直都存在。
柏澜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13种情形和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14种情形,因此可以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代表“铁饭碗”。
据悉,如果劳动者因为发生失职、舞弊、不适宜继续工作以及需承担刑事责任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按照相应程序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
此前用人单位担心的无固定期限合同等于铁饭碗,用人成本提高等问题都是对劳动合同法的一种片面认识。
柏澜说,据统计,劳动合同法实施11个月来北京市合同签订率已达到96%,续订率达93.9%。此外,1年期以下合同的签订率下降了30%,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合同的签订率也有明显提高。
“北京在贯彻劳动合同法过程中采用了稳步推进的方法,目前没有产生很集中的劳资矛盾。”柏澜同时表示,其实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其中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是“铁饭碗”“终身制”的争论一直都存在。
柏澜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13种情形和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14种情形,因此可以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代表“铁饭碗”。
据悉,如果劳动者因为发生失职、舞弊、不适宜继续工作以及需承担刑事责任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按照相应程序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
此前用人单位担心的无固定期限合同等于铁饭碗,用人成本提高等问题都是对劳动合同法的一种片面认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