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合同鉴证等行政收费,今年全取消。昨日,市劳动保障局转发五个取消和停止征收的劳动保障行政事业收费项目。
据悉,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有五项收费: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动争议仲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外国人就业证工本费、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工本费。
根据规定,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上述规定,也不得以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据悉,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有五项收费: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动争议仲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外国人就业证工本费、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工本费。
根据规定,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上述规定,也不得以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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