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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工人文化宫“新生”记

  2007/7/5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在昆明市东风广场南侧,矗立着一座高高的圆柱体大楼,这就是1985年复宫时修建的昆明市工人文化宫。

  按照市委的要求,这幢大楼将于2007年10月开工装修,“总投资金近3000万元,从里到外,全部修饰一新,”文化宫主任高磊兴奋地说,“这座大楼已经整整22年了,已经破旧,装修工程将使文化宫获得新生。”

  其实,高磊口中的这个“新生”不仅指文化宫硬件设施和条件的改善,还包括文化宫2003年以来的一场体制性改革,正是这场彻底改革,使昆明市工人文化宫跻身全国工会先进文化宫之列。

  2003年以前的文化宫,在与人有关的各种制度上,如薪酬、用人、奖惩、管理等均比较落后:人浮于事,上班时间“开小差”的情况比较普遍;许多正式工不干活却收入高,合同工干活多却收入低。高磊说:“混日子的很舒服,干工作的很辛苦,这就是当时的客观现状。”

  在昆明市总的支持下,高磊决定从用人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入手进行改革。根据工作需要,文化宫设置了三级管理岗位和经营岗位,一二级管理岗位分AB类,三级管理岗位和经营岗位则分ABC三类,所有人员按照“自己愿意干”、“群众拥护干”、“组织批准干”的原则进行公开平等的竞聘,按高磊的话说就是“全员竞争上岗”。

  “这个制度只承认职工的业绩和能力,彻底打破了身份限制,‘官位子’和‘好位子’不再是正式工的专利,我就是个受益者。”因业绩能力突出被聘任为文体部副部长的合同工刘晓春说。

  在工资分配制度上,文化宫把所有职工的档案工资封存起来,只作为以后退休领取社保金的依据,新工资由出勤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效益工资、辅助工资和职务工资5部分组成。其中出勤工资按云南省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设置,岗位效益工资是浮动工资,与文化宫整体经济效益挂钩,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具体按责任大小、工作难度、技术要求、劳动强度、工作条件、劳动纪律6个要素来确定。

  如此一来,干与不干、多干与少干、干好与干坏,落实到个人经济利益上就完全不一样了。李勇刚也是合同工,现任物业管理部电工组组长,月工资由改革前的1200元,增加到现在的1600元,刘晓春则由1200元增加到2100元。

  “现在这个制度好啊,”李勇刚说,“你是为自己干,如果不好好干等于把自己给炒了,我们都是40来岁的人了,很珍惜这个工作机会。”

  改革后,经有效安置,职工由172人减为86人,但高磊说还可以再减二三十人,“至多50人,足够了。”

  文化宫属于工会系统,文化宫的改革要尽可能平稳过渡。不能导致职工失业,如果工会自己的所属单位还有下岗失业工人,就不好去做别人的工作了。因此,昆明市工人文化宫的改革始终以职工利益为出发点,以工会文化事业获得发展为落脚点,“我们的改革方案都是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才执行的。”高磊表示。

  改革激发了职工的创造力和凝聚力。2005年,云南省总组织赴三峡慰问3000多名滇籍职工,高磊请缨由文化宫担纲,当时有领导问高磊“演砸了咋办?”高磊说:“演砸了,我就没脸见江东父老,也没脸再继续干了。”其实,高磊的底气就在于他相信改革后的职工队伍“特别能战斗”。果然,文化宫的“演出”圆满成功。改革催生了文化宫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李勇刚表示:“现在,如果我发现水龙头漏水了就会去关闸修理,因为我觉得不是水滴走了,而是文化宫的效益淌走了。而以前,我绝不会管,因为这是水暖工的事儿,与我电工无关。”

  改革同时节约了文化宫的开支。文体部改革前有19人,每年花费二三十万元,现在只有6人,每年可省下20多万元;水电费开支以前是每年几十万元,2006年仅为6.28万元,与2005年相比,节约了25.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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