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会建立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体系
日前,陕西省总下发通知,在各市(区)、省产业工会中推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试行办法,2007年度省总对各市(区)、省产业工会的考核分值同时细化下发。这意味着,今后省总对各级工会组织的评价都将以具体分值的形式表现。
据了解,此举对各级工会组织而言关系重大。根据分值,省总将对优秀或良好的市(区)、省产业工会进行表彰奖励;而对排名最后的市(区)工会、排名后两位的省产业工会和处于较差等次的工会,将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改正;如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处于落后和较差排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送同级党委。
据介绍,考核任务和指标将由省总根据省委、省政府及全总的工作要求和省总全委会确定的工作任务,结合市、省产业工会的实际分别确定,每年下达一次。考核内容包括组织建设,维权机制建设,困难职工生活保障和帮扶,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劳模管理,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女职工工作,经费收缴和审查,调研统计和信息工作,班子和队伍建设10个方面。
根据试行办法规定,考核将按照自我测评、实地考核、综合分析的程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对在活动方式、工作方法、活动载体上有创新,对各级工会工作有一定借鉴和示范作用,其创新成果经省总评审确认的,评定分值时给予加分;而凡在履行对职工的“三项承诺”、紧急信息报送、党风廉政建设等某一方面工作不力或发生严重问题的,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陕西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卢其松表示,“这一办法的出台,目的在于激发工会的活力,努力在全省工会形成争创一流业绩的新局面,不断增强各级工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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