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部分省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帮扶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推动建设和谐龙江,特制定我省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部分省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完善措施,促进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形成,以达到切实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的目的。
二、工作目标
今年年底,使城镇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成员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消除现有零就业家庭,达到动态为零的目标。今后,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出现一户解决一户。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做好对零就业家庭的调查摸底和认定工作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黑就发[2007]7号)要求,各市地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开展零就业家庭的调查摸底和认定工作。组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对零就业家庭进行入户调查、登记造册、申报认定,实施网络实名制动态管理。调查摸底重点了解掌握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基本情况,认真填报《零就业家庭情况登记表》,对经援助实现就业的,主要掌握其就业状况,稳定情况。由街道负责对零就业家庭的认定工作,对已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要在社区进行公示。
(二)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活动,实施"零距离"服务
各地根据近几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的经验,继续组织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和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四送一落实"活动,把工作做到零就业家庭里,把援助内容落实到人头。根据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指导帮扶。对有创业要求和创业能力的,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实现创业式就业;对没有一技之长的,结合自身条件和市场需求,免费提供技能培训,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问题;对要求创业而缺少资金的,应给予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鼓励其自主创业。为更加有效的对零就业家庭实施就业援助,省里定于8、9、10月份,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零就业家庭百日援助活动。
(三)加强岗位开发,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
各市地应加大资金投入和开发就业岗位力度,特别是进一步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多元化开发就业岗位。由政府投资开发和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及机关事业单位中属财政拨款的工勤岗位,要优先安置录用零就业家庭成员(不限于"4050"人员)。在继续做好社区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开发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社区居民生活需要,开发社区便民服务网点等就业容量大的岗位,深度挖掘岗位渠道,尽快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
(四)用政策引导推动就业
进一步加大扶持政策落实力度,通过政策推动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运用政策来实现就业稳定。加大对零就业家庭享受失业保险和低保人员的扶持力度,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和服务,放宽政策,促进其实现就业再就业,妥善处理好其就业后的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问题,加强对已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好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探索建立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各市地要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构筑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绿色通道。
(五)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对零就业家庭实施就业援助的指示精神,加强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对困难群体排忧解难的具体措施和行动;宣传对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目标、内容、申报认定程序和工作要求;宣传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宣传省、市地关于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主要政策措施。通过宣传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零就业家庭问题,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领导力度,强力推进,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实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是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现实问题的重要措施,是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市地要予以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龙江的一件大事来抓,将这项工作摆到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办法,明确职责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相互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履行各部门职能,强化督促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建立层层负责、限时办结制度
各地要建立帮扶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由专人具体抓。各市地、县(市、区)、街道、社区,要层层制定零就业家庭援助预案,层层落实责任。对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要限时予以解决。对已经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要在提高就业质量上下功夫,防止反弹。
(三)建立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地要按月通报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进展情况,并逐级汇总上报。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给予表扬,对不按规定办事、未兑现承诺、帮扶目标未实现和虚报满报的,要通报批评,追究领导责任。
(四)实施检查巡访制度
各市地要对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督察工作进度,了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零就业家庭百日援助活动结束后,要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形成工作总结。各县(市)、区、街道、社区也要建立自查和互查制度。每月对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深入零就业家庭了解其家庭成员的就业状态和需求,加大对安置就业后再次失业的零就业家庭帮扶力度。下半年,省里将组织力量进行巡视检查,指导推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
(五)强化社区就业服务功能,实行优化管理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要坚持定期入户调查制度,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就业状况,及时发现掌握新生零就业家庭情况。要为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一对一"式个性化服务。积极推进培训、职介、社会保障服务进社区。要建立完善市、县(市)、街道、社区四级微机网络,搭建准确、高效的管理信息系统。依托劳动保障平台,完善对零就业家庭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和调查、受理登记申报管理体系。
(六)各市地要抓紧研究制定当地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方案,认真安排8-10月零就业家庭百日援助活动的具体内容,7月底之前将各市地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方案报省就业局。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年底,各地要对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黑龙江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七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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