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创造性实践
2009/9/14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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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提议好,体现党领导;两委商议到,决策科学了;党员审议清,完善要补充;代表决议行,公正又透明……”河南邓州构林镇古村党支部书记尤国安编了个顺口溜,为的是方便村民牢记使用“4+2”工作法。
在邓州,凡是村里重大事项决策,都按照“4+2”工作法的程序进行,已经成了村里议事办事的“铁章程”。现在,这一工作法正在河南全省进行推广。按照中央领导的指示,伴随着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全面展开,“4+2”工作法也将推广到全国。
所谓“4+2”工作法,也叫“四议两公开”经验,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员和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提议,再由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决议,决议和实施结果都要向全体村民公开。
近年来,诞生于农村最基层的“4+2”工作法受到越来越多来自高层的关注。
中央领导习近平、刘云山等先后在有关经验材料上作出重要批示。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专程赴河南邓州调研,他盛赞这一创新把党的领导机制、“两委”协调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农村村民自治机制有机融合在一起,坚持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尊重了党员民主权利和村民自治权利,以严格的程序保证了民主决策和公开监督。
“4+2”工作法究竟怎样在党的领导下实现民主决策和公开监督?怎样调动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我们来看河南的探索实践——
为什么?
“瘫痪村”的发展难题呼唤农村工作“金钥匙”
在邓州,“4+2”工作法被形象地叫做“金钥匙”、“护身符”。为何得了这么个称呼?前后的变化最能说明问题。
十多年前,罗庄镇冯坡村是有名的“瘫痪村”,由于宗族派系斗争,连续4年村支部书记无法产生,各项工作基本停止运转。每逢天阴下雨,村外道路泥泞,村内污水横流。
这种情况在当时的邓州并非个案。2005年,邓州市有后进村37个,工作勉强运转的村76个,相当部分村级组织长期处于一般化运转状态。那时,新农村建设刚刚起步,由于村级组织引导无方、组织不力,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新农村建设进程受到严重阻碍。
邓州市市长刘树华说,“农村工作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思路、机制和方法还停留在以前的老路子上,非改不可了。”
怎么打破僵局?形势催逼下,邓州市委、市政府萌生了“4+2”工作法的最初构想。
从2004年开始,邓州市着眼于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村委会自治作用,结合农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践,在构建党领导下充满活力的乡村管理新机制上进行了积极探索。2005年对之前的做法进行了整合和总结,开始从民主决策角度全面实施“4+2”工作法。
在创新实践的推动下,像冯坡村这样的“瘫痪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通过提议、商议、审议、决议和“两公开”等六道程序,过去连村里统筹、提留都不愿交的村民仅仅一个多星期就筹措资金20万元用来修路。如今的冯坡村不但道路畅通,文化茶馆、远教播放室、图书室样样俱全,过去的信访大村变成了平安建设先进村。
如何做?
把党的领导机制、“两委”协调机制、 党内基层民主机制、村民自治机制融为一体
“4+2”工作法是个有机整体,六道程序犹如六个齿轮,环环相扣、协转运转。党的要求、发展任务、村民愿望结合起来,在运行过程中一一得以实现。
提议环节:加强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作用
乍一看,党支部似乎只在提议环节发挥作用。
最初,村干部也有这样的疑虑:把农村的事交给农民议、农民定,村干部的权力受到了约束,会不会削弱党在农村基层的领导?
“‘4+2’工作法的全过程,党支部既是村一级决策的提议者,又是决策过程的操控者,更是决策实施的推动者”,南阳市委常委、邓州市委书记刘朝瑞给出了坚定的答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堡垒作用不仅没有削弱,反而得到了巩固和加强。”
党支部的影响力还来源于提议的民主和科学性。
“不是几个人坐在一起拍拍脑袋就能想出来的”,构林镇古村党支部书记尤国安说,“提议前要广泛征求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和群众的意见。”
为增强提议的科学性,村党支部对议定事项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要进行考察,必要时甚至要聘请专家、技术人员进行项目论证。用村支书的话说,大量的工作做在了提议之前。
作风踏实,工作务实,村党支部书记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号召力也随之提升。数据显示,近两年,邓州市村党支部提议16000多个事项,96%的提议获得通过。
商议环节:提升村“两委”班子聚合力
村“两委”班子和谐建设是基层组织建设的又一难点。
2005年,邓州市有严重分歧的村“两委”有86个,占6.7%,“支书派”、“主任派”好事争着干、难事推着办、麻烦事都不办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何理顺关系,解决“两张皮”的问题?“4+2”工作法让村“两委”班子成员看到了希望。
商议环节,“两委”班子成员要对村党支部提议进行修改和完善。不是“一言堂”,不是临时动议。商议前一周,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手一份中心议题,经过酝酿、思考,每名成员在会上都要对提议发表意见和建议。
“我们的目的是实现思想同频、目标同向、工作同步。”村支书普遍反映。村民们也欣喜:“两委”班子终于抱成了一团。
审议环节:体现党员主体地位
“参加党员大会可以发表意见、审议事情、办些实事,觉得自己很重要,体现了党员的价值。”林扒镇马营村党员代表李德生自豪地告诉记者。
审议前三天,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党员要带着议题了解村民意愿,责任感自然增强。
党员大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发表意见。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村“两委”能采纳的采纳,不能采纳的要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党员感觉有权利、有荣誉。
然而,党员的作用并不就此戛然而止。审议通过后,党员还要走家串户做工作、讲道理,为最终审议打基础。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
决议环节:尊重和保障村民自治权利
决议环节是村级重大事项通过与否的关键环节。在这一环节,村民占主体地位。只有对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表决通过,决策事项才能最终生效。
“以前是干部说了算,现在是群众说了算。”林扒镇西许村村干部许道万评价运用“4+2”工作法前后的转变。
为了让村民更好地行使自治权利,邓州市做了很多基础性的工作。
推选村民代表时,把好素质关、权威关,把既能代表农户发表意见,又能确保通过事项在农户中不折不扣落实的人选为村民代表;分批次对578个行政村的村民代表进行轮训,让他们了解政策、熟悉法律……
有政策作保证、有知识做后盾,村民们当家做主底气十足。
“两公布”环节:发挥监督作用,提高执行力
要想知道最近村里有啥大事,实施得咋样,只要看一眼公告公示栏便一清二楚。
除了让群众明白,“两公布”环节还能促决策优化。凡落实中遇到突发问题需要变更方案的,党员群众也能在第一时间知晓。
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落实,“倒逼”着村干部争树好形象。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村委会外墙显著位置印有举报电话,“村民们一旦发现问题,电话很快就打过来了”,邓州市“4+2”工作法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村干部都铆足了劲儿,不敢有丝毫懈怠。”
怎么样?
有利于调动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有利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
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几年的实践,基层干部、群众对“4+2”工作法的效果深有体会。
“现在村干部的烦心事少了、阻力小了,38个村民代表成了不在编、不拿津贴的编外干部。”
“能够让党支部的心愿变成群众的自愿,把党支部想干的事变成群众要干的事。”
“村里修路咱捐多少钱都愿意,村民大会上咱投了赞成票嘛!”
……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听到了很多类似的话语。而看到的,则是一派新农村建设生机勃勃的景象。
有了“4+2”工作法,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在制度层面得到保障,彰显出强大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目前,邓州市一类支部达到95%,二类支部降至5%。
有了“4+2”工作法,党员干部争学理论、学政策、学技能,改进工作作风和方法,领导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乡村的能力得到提高,赢得了群众认可,真正做到了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据统计,邓州市有79%的村党支部书记、65%的农村党员干部成为“双强”带头人。
有了“4+2”工作法,农民的事情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激发了农民的信心和热情。近两年,邓州总投资3.91亿元,其中群众自筹1.6亿元,修筑村村通公路2300公里。
有了“4+2”工作法,党员群众参政议事渠道得以拓展,推进了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两年来,邓州农村党组织提议土地征用、道路修筑等事项16000多件,其中680多件被否决。
有了“4+2”工作法,村干部主动问政于民,从包揽一切转向引导党员群众共同参与,村务公开、党务公开,群众心气顺了,矛盾少了。2006年以来,邓州市农村信访量下降74%,村级干部、党员违纪违法案件下降95%。
数字只能说明过去,时代在发展、农村形势在变化,“4+2”工作法需要不断深化和完善。目前,邓州正推动“4+2”工作法向乡镇和市直单位延伸,河南省委、省政府则在全省层面开始了更有魄力的动作。
咋做大?
加强领导、严格程序、突出重点、营造氛围
为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早在今年5月,河南省委、省政府就拉开了在全省村级组织推广“4+2”工作法的序幕。8月份又提出确保年内全省村级组织全面覆盖并取得实效的目标。
“这是进一步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对推广工作充分肯定。
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郭庚茂指出,要把“4+2”工作法与“三级联创”、“五个一工程”、“强基富民”、“双强”工程等统筹推进,把实施“4+2”工作法的情况作为落实农村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河南省委副书记陈全国认为,推广运用好“4+2”工作法要用强力,要加强领导,严格程序,突出重点,营造氛围,建立健全推动农村和谐发展的好机制。
仅几个月的时间,推广程度已超出预想。截至目前,“4+2”工作法已在全省81%的行政村进行了推广运用。通过运用“4+2”工作法,全省50%的行政村制定了发展规划,成立了8700多个农业专业合作社,8000多个行政村确立了特色产业、引进了投资项目,8万多个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事实证明,“4+2”工作法扎实运用到哪里,哪里就呈现出和谐的良好局面。
焦作市结合“4+2”工作法,在农村全面实行“三资”(资金、资产、资源)集中代理服务和“三票评议”(群众评民意,党员评表率,组织评党性)制度,逐步形成民主定事、制度理财、群众评官的工作体系。
开封市西柳林村村“两委”去年决定搞园区建设,可没向群众公开,造成群众上访。今年6月份推行“4+2”工作法后,村民亲身参与决策过程,一致表示同意。
濮阳市运用典型推进的方法,与“学习李连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把306个市定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扶贫开发重点村以及有大学生村干部的村确定为推广“4+2”工作法重点村。
……
河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叶冬松介绍,河南注重把推广“4+2”工作法与本地工作实际相结合,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当前农村中心工作相结合,使推行“4+2”工作法的过程成为破解难题、改善民生、推动科学发展的过程。
祖国母亲即将迎来六十岁华诞,回顾六十载历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探索、有经验、有曲折、有收获。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要巩固、农民群众要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在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探索实践中,“4+2”工作法迈出了创造性的一步。然而,在全国范围推广“4+2”工作法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直面矛盾、勇于挑战困难。只有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强大的动力,让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走上更宽阔更精彩的舞台!
在邓州,凡是村里重大事项决策,都按照“4+2”工作法的程序进行,已经成了村里议事办事的“铁章程”。现在,这一工作法正在河南全省进行推广。按照中央领导的指示,伴随着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全面展开,“4+2”工作法也将推广到全国。
所谓“4+2”工作法,也叫“四议两公开”经验,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员和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提议,再由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决议,决议和实施结果都要向全体村民公开。
近年来,诞生于农村最基层的“4+2”工作法受到越来越多来自高层的关注。
中央领导习近平、刘云山等先后在有关经验材料上作出重要批示。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专程赴河南邓州调研,他盛赞这一创新把党的领导机制、“两委”协调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农村村民自治机制有机融合在一起,坚持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尊重了党员民主权利和村民自治权利,以严格的程序保证了民主决策和公开监督。
“4+2”工作法究竟怎样在党的领导下实现民主决策和公开监督?怎样调动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我们来看河南的探索实践——
为什么?
“瘫痪村”的发展难题呼唤农村工作“金钥匙”
在邓州,“4+2”工作法被形象地叫做“金钥匙”、“护身符”。为何得了这么个称呼?前后的变化最能说明问题。
十多年前,罗庄镇冯坡村是有名的“瘫痪村”,由于宗族派系斗争,连续4年村支部书记无法产生,各项工作基本停止运转。每逢天阴下雨,村外道路泥泞,村内污水横流。
这种情况在当时的邓州并非个案。2005年,邓州市有后进村37个,工作勉强运转的村76个,相当部分村级组织长期处于一般化运转状态。那时,新农村建设刚刚起步,由于村级组织引导无方、组织不力,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新农村建设进程受到严重阻碍。
邓州市市长刘树华说,“农村工作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思路、机制和方法还停留在以前的老路子上,非改不可了。”
怎么打破僵局?形势催逼下,邓州市委、市政府萌生了“4+2”工作法的最初构想。
从2004年开始,邓州市着眼于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村委会自治作用,结合农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践,在构建党领导下充满活力的乡村管理新机制上进行了积极探索。2005年对之前的做法进行了整合和总结,开始从民主决策角度全面实施“4+2”工作法。
在创新实践的推动下,像冯坡村这样的“瘫痪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通过提议、商议、审议、决议和“两公开”等六道程序,过去连村里统筹、提留都不愿交的村民仅仅一个多星期就筹措资金20万元用来修路。如今的冯坡村不但道路畅通,文化茶馆、远教播放室、图书室样样俱全,过去的信访大村变成了平安建设先进村。
如何做?
把党的领导机制、“两委”协调机制、 党内基层民主机制、村民自治机制融为一体
“4+2”工作法是个有机整体,六道程序犹如六个齿轮,环环相扣、协转运转。党的要求、发展任务、村民愿望结合起来,在运行过程中一一得以实现。
提议环节:加强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作用
乍一看,党支部似乎只在提议环节发挥作用。
最初,村干部也有这样的疑虑:把农村的事交给农民议、农民定,村干部的权力受到了约束,会不会削弱党在农村基层的领导?
“‘4+2’工作法的全过程,党支部既是村一级决策的提议者,又是决策过程的操控者,更是决策实施的推动者”,南阳市委常委、邓州市委书记刘朝瑞给出了坚定的答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堡垒作用不仅没有削弱,反而得到了巩固和加强。”
党支部的影响力还来源于提议的民主和科学性。
“不是几个人坐在一起拍拍脑袋就能想出来的”,构林镇古村党支部书记尤国安说,“提议前要广泛征求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和群众的意见。”
为增强提议的科学性,村党支部对议定事项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要进行考察,必要时甚至要聘请专家、技术人员进行项目论证。用村支书的话说,大量的工作做在了提议之前。
作风踏实,工作务实,村党支部书记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号召力也随之提升。数据显示,近两年,邓州市村党支部提议16000多个事项,96%的提议获得通过。
商议环节:提升村“两委”班子聚合力
村“两委”班子和谐建设是基层组织建设的又一难点。
2005年,邓州市有严重分歧的村“两委”有86个,占6.7%,“支书派”、“主任派”好事争着干、难事推着办、麻烦事都不办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何理顺关系,解决“两张皮”的问题?“4+2”工作法让村“两委”班子成员看到了希望。
商议环节,“两委”班子成员要对村党支部提议进行修改和完善。不是“一言堂”,不是临时动议。商议前一周,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手一份中心议题,经过酝酿、思考,每名成员在会上都要对提议发表意见和建议。
“我们的目的是实现思想同频、目标同向、工作同步。”村支书普遍反映。村民们也欣喜:“两委”班子终于抱成了一团。
审议环节:体现党员主体地位
“参加党员大会可以发表意见、审议事情、办些实事,觉得自己很重要,体现了党员的价值。”林扒镇马营村党员代表李德生自豪地告诉记者。
审议前三天,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党员要带着议题了解村民意愿,责任感自然增强。
党员大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发表意见。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村“两委”能采纳的采纳,不能采纳的要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党员感觉有权利、有荣誉。
然而,党员的作用并不就此戛然而止。审议通过后,党员还要走家串户做工作、讲道理,为最终审议打基础。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
决议环节:尊重和保障村民自治权利
决议环节是村级重大事项通过与否的关键环节。在这一环节,村民占主体地位。只有对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表决通过,决策事项才能最终生效。
“以前是干部说了算,现在是群众说了算。”林扒镇西许村村干部许道万评价运用“4+2”工作法前后的转变。
为了让村民更好地行使自治权利,邓州市做了很多基础性的工作。
推选村民代表时,把好素质关、权威关,把既能代表农户发表意见,又能确保通过事项在农户中不折不扣落实的人选为村民代表;分批次对578个行政村的村民代表进行轮训,让他们了解政策、熟悉法律……
有政策作保证、有知识做后盾,村民们当家做主底气十足。
“两公布”环节:发挥监督作用,提高执行力
要想知道最近村里有啥大事,实施得咋样,只要看一眼公告公示栏便一清二楚。
除了让群众明白,“两公布”环节还能促决策优化。凡落实中遇到突发问题需要变更方案的,党员群众也能在第一时间知晓。
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落实,“倒逼”着村干部争树好形象。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村委会外墙显著位置印有举报电话,“村民们一旦发现问题,电话很快就打过来了”,邓州市“4+2”工作法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村干部都铆足了劲儿,不敢有丝毫懈怠。”
怎么样?
有利于调动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有利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
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几年的实践,基层干部、群众对“4+2”工作法的效果深有体会。
“现在村干部的烦心事少了、阻力小了,38个村民代表成了不在编、不拿津贴的编外干部。”
“能够让党支部的心愿变成群众的自愿,把党支部想干的事变成群众要干的事。”
“村里修路咱捐多少钱都愿意,村民大会上咱投了赞成票嘛!”
……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听到了很多类似的话语。而看到的,则是一派新农村建设生机勃勃的景象。
有了“4+2”工作法,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在制度层面得到保障,彰显出强大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目前,邓州市一类支部达到95%,二类支部降至5%。
有了“4+2”工作法,党员干部争学理论、学政策、学技能,改进工作作风和方法,领导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乡村的能力得到提高,赢得了群众认可,真正做到了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据统计,邓州市有79%的村党支部书记、65%的农村党员干部成为“双强”带头人。
有了“4+2”工作法,农民的事情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激发了农民的信心和热情。近两年,邓州总投资3.91亿元,其中群众自筹1.6亿元,修筑村村通公路2300公里。
有了“4+2”工作法,党员群众参政议事渠道得以拓展,推进了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两年来,邓州农村党组织提议土地征用、道路修筑等事项16000多件,其中680多件被否决。
有了“4+2”工作法,村干部主动问政于民,从包揽一切转向引导党员群众共同参与,村务公开、党务公开,群众心气顺了,矛盾少了。2006年以来,邓州市农村信访量下降74%,村级干部、党员违纪违法案件下降95%。
数字只能说明过去,时代在发展、农村形势在变化,“4+2”工作法需要不断深化和完善。目前,邓州正推动“4+2”工作法向乡镇和市直单位延伸,河南省委、省政府则在全省层面开始了更有魄力的动作。
咋做大?
加强领导、严格程序、突出重点、营造氛围
为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早在今年5月,河南省委、省政府就拉开了在全省村级组织推广“4+2”工作法的序幕。8月份又提出确保年内全省村级组织全面覆盖并取得实效的目标。
“这是进一步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对推广工作充分肯定。
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郭庚茂指出,要把“4+2”工作法与“三级联创”、“五个一工程”、“强基富民”、“双强”工程等统筹推进,把实施“4+2”工作法的情况作为落实农村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河南省委副书记陈全国认为,推广运用好“4+2”工作法要用强力,要加强领导,严格程序,突出重点,营造氛围,建立健全推动农村和谐发展的好机制。
仅几个月的时间,推广程度已超出预想。截至目前,“4+2”工作法已在全省81%的行政村进行了推广运用。通过运用“4+2”工作法,全省50%的行政村制定了发展规划,成立了8700多个农业专业合作社,8000多个行政村确立了特色产业、引进了投资项目,8万多个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事实证明,“4+2”工作法扎实运用到哪里,哪里就呈现出和谐的良好局面。
焦作市结合“4+2”工作法,在农村全面实行“三资”(资金、资产、资源)集中代理服务和“三票评议”(群众评民意,党员评表率,组织评党性)制度,逐步形成民主定事、制度理财、群众评官的工作体系。
开封市西柳林村村“两委”去年决定搞园区建设,可没向群众公开,造成群众上访。今年6月份推行“4+2”工作法后,村民亲身参与决策过程,一致表示同意。
濮阳市运用典型推进的方法,与“学习李连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把306个市定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扶贫开发重点村以及有大学生村干部的村确定为推广“4+2”工作法重点村。
……
河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叶冬松介绍,河南注重把推广“4+2”工作法与本地工作实际相结合,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当前农村中心工作相结合,使推行“4+2”工作法的过程成为破解难题、改善民生、推动科学发展的过程。
祖国母亲即将迎来六十岁华诞,回顾六十载历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探索、有经验、有曲折、有收获。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要巩固、农民群众要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在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探索实践中,“4+2”工作法迈出了创造性的一步。然而,在全国范围推广“4+2”工作法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直面矛盾、勇于挑战困难。只有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强大的动力,让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走上更宽阔更精彩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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