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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和谐新园区 共享发展新成果

  2007/7/27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7月20日,全省加强工会工作促进和谐园区(试点)建设经验交流会在新津县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推动我省创建和谐园区活动的深入开展。会议得到省劳动厅和省企业联合会的重视和支持。

  会上,新津县工会,成都市武侯区工会、锦江区工会,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自贡、绵阳、资阳、广元、成都青白江区、金堂县等10个工业园区工会作了重点发言。全体会议代表还到新津工业园区及园区内企业取经。

  省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雇主方首席代表、省企业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显名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总工会副主席张仕福在会上就进一步加强园区工会工作,促进和谐园区建设讲了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创建活动的开展。省上确定的11个工业园区和成都市确定的16个工业园区开展创建和谐园区工作以来的实践表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活动,是坚持和实践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它对凝聚劳动关系双方力量,实现双赢,共创园区和谐、促进园区企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创建活动也是工会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大局的重要切入点,是认真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会工作方针,全面履行工会各项社会职能的重要载体。

  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创建。地方工会和园区工会都应当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要积极参与,并通过工会工作的手段和方法促进和监督园区内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劳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用工、依法建立完善劳动关系、全面实行劳动合同法、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工作。劳动关系双方要做到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

  三、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园区工会工作。要以建立健全园区内企业工会组织,建立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职代会制度,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园区的重要内容。

根据部署,到年底,省级试点园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工会组建率要达到9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建立职代会制度、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的面要达到90%。试点园区都要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等方式,使这三项制度建设覆盖园区内规模以下的所有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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