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工资共决机制—全总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答记者问
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工会组织应该如何作为?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同志。
记者:工会有没有权利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为什么要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答:工会作为职工的代表,有权利与企业就工资问题或者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其它一些问题进行集体协商,这在《劳动法》、《工会法》和最近刚刚颁布的《劳动合同法》里,都作了明确的规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而收入分配是劳动关系的核心内容。
一方面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逐步确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格局逐步形成,职工的工资收入应该主要由企业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另一方面,工资分配中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企业因工资分配不合理激化劳动关系矛盾,引发劳动事件逐步上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公正合理、规范有序的企业分配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记者: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工会做了哪些工作?工资集体协商发挥了哪些作用?
答:全国各级工会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为重要内容,健全工会维权机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具体指导,典型示范,宣传引导,扎实推进,作了大量工作。
全国签订工资专项协议的企业已达52.6万家,覆盖职工3714.6万人,分别占到全国集体合同覆盖企业数的34.2%和集体合同覆盖职工数的33%。具体做法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一是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维权机制建设的核心内容。二是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合力推进。三是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四是加强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协商代表的协商能力。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一是初步建立起由企业和职工代表协商解决劳动报酬分配问题的有效机制,使职工增加了收入得到了实惠。二是有效维护了职工获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利,保障了职工的合理收入,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了双赢。三是缓解了劳动关系矛盾,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四是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记者:如何看待当前工人工资增长缓慢这一现实问题?如何促使企业给工人增长工资?
答:职工特别是工人工资增长缓慢问题应该从我国的国情来分析。首先,我国是一个劳动力市场供需严重失衡的国家,劳动力市场的激烈竞争压低了劳动力价格。这种增长缓慢,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是不协调的,与职工所做的贡献是不协调的。这种增长缓慢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的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失衡的状况非常严重,并且这种状况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彻底改变。
其次,就是许多企业还没有建立起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目前,在我国很多企业,增不增长工资,还是由企业经营者单方面说了算。
第三,即使在一些已经建立起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企业,由于劳动力供求关系决定了工会讨价还价的条件不是十分有利,加之一些企业工会集体协商能力较弱,实际上对提高工资的作用也还不能令职工十分满意。促使企业给工人增长工资,这里面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要在政府主导下,建立起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记者:在我国,95%以上的企业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能否建立这样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中小企业的工会能否代表职工与企业经营者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答:这确实是当前我们推行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面临的一个难题。但是,我们在实践中已经探索出了一条新的路子,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解决中小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问题。当前,在我国大量的中小企业工会确实比较难与企业单独建立这种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但是如果把这种工资集体协商上移到上级工会,或者说区域性行业性的工会,与行业或者区域雇主组织的代表就工资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就能够很好地解决中小企业工会工资集体协商能力弱,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立难的问题。
记者:当前工会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答:尽管我国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总体来看,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这是因为,一是支撑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法律法规明显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对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的要求。二是一些企业经营管理者片面地将“企业自主决定”理解为企业单方面决定工资,对开展工资协商不积极、不配合。三是一些地方官员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重视、不支持。四是支撑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信息资源不足,占有信息资源不对称。五是一些工会干部害怕得罪企业经营者、职工,因此存有畏难情绪。正因为这些,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过程中,工会组织还面临着协商难、签约难、履约难、监督难等难题。
各级工会应抓住各级党政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的契机,千方百计推动企业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工资决定机制,努力改变企业工资分配由企业经营者单方面说了算的状态。一是要解决工会主席依附于企业行政的问题。二是要重视提高职工代表的工资集体协商能力。三是重视解决法制环境。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必须建立和健全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
记者: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还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一是坚持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努力提高建制率。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目标应该是:推动在全国各类企业建立起由企业经营者与劳动者代表、工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来确定劳动报酬的共决机制。二是注重源头参与,进一步加大参与力度。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方大力支持、工会组织强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工会还应加大立法参与的力度;积极借助各级人大劳动执法检查活动、政府与同级工会的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等渠道和平台。三是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必须启动要约程序。各级工会应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会或区域工会、行业工会的指导和督促,引导其依法主动行使要约权。尤其是当出现企业利润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提高、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等情况时,工会应当主动就增长工资提出协商要约。四是加强研究,提供服务。要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加快建立工资集体协商专业指导队伍。五是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知度,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的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抓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断深入发展,给企业和职工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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