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打破劳模终身制
劳动模范不搞终身制,每年对劳模进行考核,并经群众测评,群众意见大的,取消劳模待遇,这是吉林省白山市政府11月中旬下发的《白山市劳动模范管理工作若干规定》中明文规定的。
据了解,白山市政府的规定是:市总工会应每年对劳动模范进行一次业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分别记入劳动模范管理档案和本人档案。经年度考核测评,对群众满意率达不到60%以上的,予以取消相应的一切待遇;对连续两年考核测评群众满意率仍达不到60%以上的,予以撤销其市级劳动模范称号;对群众满意率低的省级劳动模范,由市总工会呈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请命名机关予以撤销其劳动模范称号。
白山市总工会主席王玉成向记者介绍,计划经济时期,劳动模范荣誉和待遇是终身制,市场经济了,应打破劳模终身制,对一些获取劳模荣誉后,无所进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取缔劳模荣誉称号,这样才能激励劳模奋发向上,珍惜和保持荣誉,为广大劳动群众树立名副其实的学习典范,真正激起学、赶劳模,尊重先进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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