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首个低保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成立 低保对象有望走向自立
图为低保人员填写职业培训意愿。
28岁的李侠住在利民社区,她和丈夫学历都不高,没有什么技术,一直找不到固定工作,一家三口都享受城市低保。看到我市举办首期低保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班的通知,李侠主动报了名。昨天上午培训班开学了,坐在教室里,李侠高兴地对记者说,从心里讲我不想吃低保,这次我要好好学电脑,给自己找一份稳定的工作。
5月24日上午,我市首个城乡低保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在淮海职业学校揭牌。和李侠一样,70多名低保人员参加了首期职业培训班,将接受电工、电子、电脑、缝纫等技能培训。据介绍,为低保人员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在我省尚属首开先河。
动态数据显示,目前我市城市低保覆盖人数达63927人,而像李侠这样的群体则属C类低保对象,即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占到三成。对失业、无业、丧失劳动能力的城市居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是政府救助困难群体的制度性安排。而其中一部分有劳动能力却不愿就业者,无疑属于“懒汉吃低保”,也降低了政府低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据了解,我市民政部门已制定了就业年龄段低保对象渐退管理服务的具体办法,将低保政策和就业扶持政策相结合。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者,申请低保时要进行求职登记,各乡镇 、街道就业服务机构或民政部门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并由职介和培训机构为其提供就业推荐。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后,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其家庭可以享受3个月的渐退帮扶补助。而对于不进行求职登记、不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以及两次不接受推荐就业的,本人暂停享受低保待遇,3个月内不再受理其低保申请,从制度上逐步断其“后路”,“迫”其就业,使之不能坐享他人劳动成果。
据悉,我市将把低保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一项长期工作,逐步增加培训基地数量,扩大培训项目和人员规模,使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都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尽早脱贫。
稿件来源: 淮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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