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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企业抗风暴能力《劳动合同法》该停?

  2009/5/12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湖南省委副主委伍中信建议在当前金融危机的特殊形势下,暂停施行《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金融海啸席卷全球,2009年两会,围绕《劳动合同法》这一话题传来多方面的声音,争执继续推进抑或修订、放宽、延期、废除。

  数据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截至2008年9月底,按照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口径,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3,比去年提高2.3个百分点。

  2008年上半年,全国签订集体合同109.1万份,比去年增长11.9。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在劳资领域切实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但另一方面,去年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324件,审结3846件,同比分别增长75.56和89.27。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去年受理劳动纠纷超过8万件,比往年增长两倍多。

  代表、委员中有两种声音,一种主张调整新劳法,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另一种认为新劳法本身是成功的,建议采取其他手段对企业进行补偿。

  赞成

  停暂停施行《劳动合同法》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湖南省委副主委伍中信建议在当前金融危机的特殊形势下,暂停施行《劳动合同法》。他提出,《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而言增加了成本,对农民工而言增加了失业的可能、减少了收入,而由于劳动合同带来的纠纷,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缓暂缓部分条例实施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渝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陈振东指出:《劳动合同法》确实有地方超越了我国当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在严重的全球性经济危机中,若依然强硬执行《劳动合同法》,企业一旦倒闭,员工必然失业,经济补偿也会成为泡影。”他建议暂缓部分条例、或至少减缓部分条例实施力度。

  修结合新情况修改条款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经贸委主任丁耀民建议有关部门,结合当前的实际用工情况,修改《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他提出要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用工,对临时工、钟点工、兼职、劳务派遣等就业形式的法律关系予以明确规范。

  反对

  活灵活实施法律补偿企业

  全国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表示,虽然遇到了国际金融危机,但法律已经通过,不应再改变。政府目前应做的,是考虑怎样灵活、有效地实施这部法律。他建议除了允许企业缓交半年社保费外,政府还应该允许中小企业缓缴税。

  惠以优惠政策帮助企业

  全国工商联在界别提案中特别指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建议在税收上允许企业税前预提经济补偿准备金,经济补偿准备金管理应参照社保管理办法;为中小企业营造较为宽松的用工环境,为稳定用工提供政策支持,督促各地出台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减困难企业可“合法减负”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徐征认为,政府可以通过退税等优惠政策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但有一个前提必须明确,要“合法减负”,不能“区别执行”法律,更不能给部分小企业所谓的“豁免权”。从现实情况看,对于很多小企业而言,减轻税负比降低用工成本,更有实际扶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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