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开展消除零就业家庭攻坚行动
为确保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逐步消除零就业家庭”要求落到实处,省劳动保障厅组织实施了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确保在10月底前全省基本消除城镇现有的零就业家庭,并积极探索建立困难群体动态就业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
日前,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印发“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和“实现稳定就业行动计划”的通知》(劳社〔2006〕34号),在全省城镇范围内组织实施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该项行动以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问题为出发点,以城镇零就业家庭为重点,围绕“消除零就业,我们共同努力”这一主题,紧密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通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提供积极的就业援助,帮助零就业家庭成员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不断提高就业质量和生活水平。
居民可持有效证明到居住地社区进行自愿申报零就业家庭,对符合条件零就业家庭,确定一名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作为重点援助对象,核发《再就业优惠证》。
为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尽快实现就业,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在原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针对零就业家庭的特点和需求,又制定了五项扶持政策:对用人单位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奖励补贴;对零就业家庭成员自自主创业、组织起来就业或灵活就业的,给予就业奖励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对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零就业家庭推荐就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技能培训的,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零就业家庭子女考入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学习的,给予一定补贴。
为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服务援助、就业岗位援助、创业服务援助、生活援助、“一对一”结对援助等五项援助服务,切实帮扶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制定一份就业服务档案,对有较强劳动能力和急需就业的,签订一份就业服务承诺,保证一定时间内免费提供三次岗位推荐、一次职业指导、一次职业技能培训推荐。积极推广居家就业的模式。通过发展手工编织、缝纫织补、简单加工等家庭手工业和居家养老护理、小饭桌等形式,使有劳动能力但受一定条件限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居家实现就业再就业。
建立失业保险、低保制度与就业工作的联动机制,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探索三者之间的政策衔接,形成鼓励和吸引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积极主动就业的激励机制。
为建立消除零就业家庭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的调查登记、申报认定和就业服务制度;加强对企业裁员的宏观调控,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有关规定,尽可能避免裁减家庭成员中已经有失业人员的职工,严格控制夫妻双方同时失业(或下岗),从源头上控制零就业家庭的产生;在总结前几年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和消除零就业家庭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零就业家庭预警机制和再就业援助工作预案,一旦出现新的零就业家庭,及时启动援助预案,实施有效的就业再就业援助,确保出现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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