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意识是大学生当好"村官"的前提
据媒体报道,山西省2007年新选聘的8500名大学生“村官”近日全部奔赴农村,到达各自的岗位。
大学生“向农村进军”,不仅有利于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让大学生们得到锻炼,而且会使大学生真正了解农民生活,了解国家对农村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做“村官”获取的实践经验,将是大学生今后人生道路上的一笔宝贵财富。
然而,大学生怎样才能当好“村官”?笔者认为,树立村民意识,是大学生当好“村官”的重要前提。
目前,大学生当“村官”是有多项优惠待遇的,比如工资由财政保障、公务员录取优先、考研可加分等等。但如何能让多一些的大学生不拿村官当“跳板”,或者说,怎样才能使一些学生在农村工作合同期满后,仍愿意服务于农村,这很重要。最近,北京郊区农村的一名村长就明确表示:大学生要是扎根来的,我一百个欢迎;但要是来镀金的,我不要!
这名村长说的“扎根”,与笔者说的“村民意识”比较接近。村民意识,是指大学生“村官”不能把自己当成“官”,而是做农村的一分子,只有具备这种村民意识的大学生“村官”,才能安心在农村工作,而不是把“村官”当作“跳板”或者“镀金”。
当然,大学生中不少人有志于投身新农村建设,是件好事,但大学生“村官”并不是“义务兵”,要让他们有村民意识,有关部门还应当在新农村建设方面下更多的功夫,大学生需要看到美好的远景,才能产生“村民意识”进而融入农村。这是大学生“村官”长久服务农村的基础。毕竟,在相当一部分人眼中,大学生去农村的“钱途”与“权途”,远不及在城市光明灿烂。
让大学生树立村民意识,还有一个问题必须注意。城乡差别、二元结构是长期历史遗留问题,是工农业“剪刀差”、分配不均、户籍歧视等多种因素导致的,不是短时间就能改变的。所以,大学生“村官”不能过于频繁“流动”和替换,必须有规范的法规、制度支持,来确保大学生当“村官”或者在农村发展的长久性。对这个问题,有关部门应该早采取措施,给予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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