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表彰“创争”活动优秀单位、个人
2008/5/4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
昨日,我市表彰了2008年度“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优秀单位、优秀个人。
经推荐、评审、公示、考核,汉阳区检察院等10个单位荣获“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硚口区崇仁路小学校长谈宇贤等10人荣获“知识型职工标兵”。“标兵单位”同时被授予“武汉五一劳动奖状”,“职工标兵”被授予“武汉五一劳动奖章”。
|
|